2 负责受理订货人员在收到前项变更通知后须立即与订货者联络并设法努力与订货人交涉使订货条件符合规定
第二十一条 管理科管理科应针对订货受理及交货等状况加以调查分析并负责督促交货事宜
第二十二条 销售价格表销售价格表须随身携带但不可借给或流传到第三者手中另外经过公司许可借出的图表等等资料也应迅速设法收回
第二十三条 目录等的配发目录及其他销售上的必要资料必须慎选对象后发放 第二十四条 销售奖金制度公司另设有销售奖金制度以资奖励直接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及特约店代理店
第二十五条 货款的回收负责受理订货者应对货款回收事宜负责
第二十六条 回收货款时的注意事项负责回收货款者必须遵守下列三点事项: 1 在受理订货或提出估价书时应与对方谈妥付款条件
2 在交完货后应立即提出清款单在付款日须亲往收款或寄出缴款委托函给对方 3 经常与订货者保持密切联络不断设法使对方如期付款
第二十七条 提出收款预定负责人员应于每月月底将订货对方三个月间的收款预定表提出给所属主管预定表的要领如下:
1 以每月的10日 20日及月底做区分注明各现金款项及票据的金额
2 管理科依据收款预定表交给负责受理订货人员并交付余额确认书及付款通知书等借此督促加强收款业务
第二十八条 无法收款时的赔偿当货款发生无法兑现判定已无收款可能时负责人员须由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此货款的额度作为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不良债权的处理交货后六个月内对方仍赊欠货款时一般视为不良账款应由负责人员从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该款项的5%金额赔偿给公司但是前项规定实施后的两个月以内如果该货款的总额已获回收则前项赔偿金的二分之一应退还给负责人员
第三十条 回扣的范围回扣的范围以超过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者为主低于销售价格者不予认可回扣的对象以契约或交货的对方为主结算条件必须附有收据另外对于国营机构其回扣行为将不予认可
第三十一条 回扣如契约规定并经得公司许可必须赋予回扣时只能以限定比例支付 第三十二条 销售佣金销售佣金之处理则依照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的回扣条件来施行
第三十三条 订货取消及退还货品当发生订货取消或要求退货等事件应立即依照规定步骤将对方的凭证资料提交给所属主管并待管理科决裁通知时始可更正自己所持有的销货内容
第三十四条 退货的处理因不得已的理由而必须接受退货时应迅速将契约书及对方的退货传票交给所属主管如果事情的责任须归属该负责人则须从该负责人的薪资中扣除运费包装费及机器调整费等必要的相对费用以作为对公司的赔偿
第三十五条 交货后的折扣如货品交出后货款被打折应将对方的相关资料连同契约书订单等提交给所属上司不管被打折扣是事出何因负责人都应从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折扣金额的款项给公司作为赔偿
第三十六条 预付款的申请出差应依据公司规定的方式于出差前的四天包括请款日向所属主管提出出差旅费的预付并取得董事长的认可始可向管理科申请支付
第三十七条 出差旅费关于出差旅费的申请请依据另行规定的旅费规章办理
第三十八条 日报的提出出差者应依照另行规定的步骤从出发日起按日提出自己的活动状况报告
第三十九条 明示所在处出差者应将自己未来数天的去向告知公司或留言给将离去之处让公司随时知道自己的所在
第四十条 旅费的核算出差旅费的核算应于返回公司两天内依照规定的步骤向所属主管提出报告
第四十一条 以贷出款处理出差者在返回公司上班的三天内包括归来的当天未提出核算书时则预付给该人的出差费即视为对该出差人的贷款且不再支付出差旅费
第四十二条 技术人员的派遣关于派遣技术人员到其他公司服务时须事先附上对方公司的要求书转差所属主管取得其许可并提出派遣委托书始准派遣
第四十三条 派遣内容关于技术派遣须依照另行规定的工务规章来实施
第四十四条 活动经费销售活动所需的经费预算应于每月月初决定
第四十五条 销售的各项经费销售经费的认可只限于前条所规定的范围内超出此限者则不予认可
第四十六条 销售经费的处理各项销售经费须在付款账目中分别记入规定的计算科目并依照规定的格式提出申请
第四十七条 预付款及结算各项销售经费的支出采取预付与结算两种方式但两者都必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 结算方式的付款须附上收据证明
2 预付方式只限于事前有公司认可者为主
第四十八条 经费的认可在申请各项销售经费的支出时各负责人员应备齐相关资料并于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给所属的主管取得其认可
第四十九条 经费的运作各负责经理对于预算及各项销售经费的运用须负起责任
四 销售促进计划 (一) 要点
第一条 本公司积极树立下列各项计划全力推行借此更进一步促进本公司的销售 第二条 本计划的实施与日常的业务处理工作应同步进行所以不得因日常工作繁忙而疏忽本计划或者只专注于本计划的推行而忽视日常业务
第三条 在实施本计划时首先营业部门的管理阶层应对工作的进行加以设计处理以加强这方面的实力
第四条 不只是销售所有的合理化工作不管其计划本身做得如何具体实施时的技法运用得是否巧妙是影响成果好坏的主导因素
第五条 本公司目前在实施方面还不能算是进行得很顺利希望加强这方面的对策造就气氛
(二) 新产品与新开发品的企划开拓
第六条 应加强纪念品的设计及接受订单的工作
第七条 策划推出附赠品的特卖活动并在做法上加强设计 第八条 加强年初年底的赠送品设计以此促进销售 第九条 加强接受产品以外的加工订单
(三) 联系有潜力的客户以拓展销售
第十条 对于大客户或者是销售额不断成倍数增长的预估客户应尽量多加联系 第十一条 集合上述的有力客户举行恳谈会等等说明公司的方针并恳请赐予惠顾
(四) 设法新成立或扩张代理店特约店的规模
第十二条 设法新成立或扩张代理店特约店的规模以便利用各类名簿资料或往来银行来提高本公司产品的交易额
第十三条 为达到以上目的首先需策划和制订有关代理店的交易规定
第十四条 拓展销售渠道让产品广销各地
第十五条 代理店的制度必须先进行一定的企划并依据企划积极实行及修正
(五) 企划实施交易的促进制度
第十六条 改良目前协作促进交易的已有规则进一步充实机构并设法运用 第十七条 基于上述目的本协作会的运作方式也应设法改善
(六) 企划特殊形态的代理店
第十八条 对于有力的代理店可采取令其持有股份或出资参与的形式 第十九条 进行企划将有潜力的零售店培养成批发店
(七) 改良营业部的机构
第二十条 将营业方面的业务机构做下列的改良另外可从外部延揽合适的人才加强阵容以补其不足
1 业务科:重新设立业务科使其负责销售的企划事务处理及管理方面的工作其规定如下:
(1) 销售的计划与管理 (2) 进行市场调查
(3) 企划并实施广告宣传
(4) 处理外来订货业务负责货品出库及处理电话订货业务 (5) 制作寄送销售通信网
(6) 计算销售额及负责催收款项
2 外商科:负责交涉特殊的国家机构公司及工厂的订货业务活动 3 市内科:负责访问市内各家客户并负责订货的交涉及收款
4 外县市科:负责出差访问外县市的客户及订货交涉收款等业务以上的相关业务亦可委托外协部的有能力人员去进行即采用所谓外包制度
(八) 实施销售奖励制度
第二十一条 销售奖金暂定为四类: 1 与全店有关者
2 只限于百货公司者 3 有关特定商品者 4 有关新开发产品者
(九) 改良薪资制度
第二十二条 改进目前所采用的固定薪资制度一半的薪资采用固定薪剩下的一半则依工作效率决定薪资幅度
第二十三条 效率给薪方式与固定给薪不同它每三个月将依照本人的工作成绩做上下调整
(十) 重新企划与实施销售方法
第二十四条 企划各种广告以邮寄方式发送宣传 第二十五条 设计特卖方式
第二十六条 做各种销售的设计如举行展示会或样品会等
第二十七条 筹划提供各零售店的各种促进销售的费用及工具
(十一) 针对销售技术进行企划指导及教育
第二十八条 制作对外销售的应对基准依据此基准积极指导各相关销售人员做重复性的演练
第二十九条 对零售店及其他相关销售据点做销售技术的指导与教育
(十二) 实施销售活动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对于销售员的活动一切都须制定计划依照一定的预定计划来进行另外对于其活动方式也必须有计划地加以管理纳入制度
第三十一条 采用日报制访问预定制访问管理制
五 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一) 估价的操作
第一条 估价的准备
1 不管估价内容是否繁琐均要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2 新产品改良产品应由制造部门设计部门或其他部门累计成本后再予以慎重地估价 3 估价的方式必须经有关专家予以确认后方可择定 4 销售经理必须仔细看估价单 第二条 充分了解有关情报
1 估价单提出以前必须尽量正确地收集顾客及竞争对手有估价竞争时的情报 2 要积极地使用各种手段来收集情报
3 必须慎重考虑有无洽谈的必要及洽谈的方式 第三条 估价单的回收
1 估价单提出后必须保证正确而迅速的反馈 2 根据估价单的存根进行定期或重点研讨
(二) 订货价格的确定
第四条 本部分旨在为营销人员接受订货过程中的价格决策确定明确的规范 第五条 本公司的标准品新产品和特殊产品的成本及销售价格的确定由成本研究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 成本室根据成本研究委员会确定的价格水平编制成本表和销售价格表并负责检查营销人员交付的订货单所列示的价格是否正确
第七条 订货价格的决定可分为两类 1 由营销人员自行决定
2 由总经理决定或由成本研究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 营销员在确定定货价格时需兼顾本公司和客户的利益及业务关系 避免任何一方受到损失
第九条 在接受定货时应认真调查客户的支付能力以免货款无法收回 第十条 营销员依据自己的判断能够自行决定订货价格的范围包括
1 以公司统一确定的价格接受订货
2 订货额在万元至万元之间且降价幅度为的标准品订货 3 订货额在万元以内且降价幅度为的标准品订货
第十一条 定货单由营销人员交成本室审核后报销售主管核准
第十二条 营销人员在第七条规定范围内进行折价销售时应填制折价销售传票一式四份
第十三条 折价销售传票处理流程
1 折价销售传票由营销人员手存以作折价销售凭证之用 2 折价销售传票由营销人员交付客户
3 折价销售通知单由营销人员交付财务部
4 折价销售统计单由销售主管转交事务部作统计资料之用
第十四条 特别价格
下列各项营销人员无权自行决定订货价格须由总经理或成本研究委员会审议决定: 1 非标准品折价销售
2 特别定货品
3 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降价销售 4 因交货时间迟延而要求降价销售 5 因大批量定货而要求降价销售 6 外购产品
7 新产品定货
8 其他与上述各项相关的情况
第十五条 订货价格决定
在特别价格各项中营销人员都需向成本室提交订货单并经销售主管审查
销售主管审定订货单内容后 属1 2 3 4项内容的交总经理决定订货价格 属5 6 7 8项内容的交成本研究委员会确定订货价格
(三) 成本研究委员会
第十六条 为准确地确定本公司产品价格特设立成本研究委员会委员会由下列成员构成总经理(主任) 常务董事(副主任) 销售主管(委员) 财务主管(委员) 采购主管(委员) 制造主管(委员)
第十七条 会议时间
1 例会每月固定时间召开
2 临时会议需要紧急确定订货价格时召开
表 产品定价分析表
产品名称规格 成 本 分 析 成 本 项 目 % % 销 售 价 格 顾客类型说明 生 产 数 量 % % 备 注 利润率 利润 % 合 计 生 产 公 司 产品名称 产 品 竞 争 状 况 比 较 图 品 质 等 级 估计年 销售量 市 场 占 有 率 单 价 占 有 定 价 分 析 定价 估计占 有率 估计年 销售量 产 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