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市 北 区 委 组 织 部
文件 市 北 区 人 事 局
北政人事发〔2010〕50号
中共市北区委组织部 市北区人事局 关于印发?市北区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暂
行办法?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市北区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七月七日
1
市北区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鲁厅字〔2005〕42号)、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鲁人发〔2009〕4号)、青岛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青人办发〔2007〕168号)、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青人发〔2009〕9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按照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以岗定薪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 事业单位应根据青岛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工作人员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条件竞
2
聘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第四条 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区属事业单位分为6个等级,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五至十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区属事业单位分为3个等级,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技工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第五条 竞聘上岗原则
坚持按岗聘用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二章 范 围
第六条 竞聘上岗一般在事业单位内部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扩大到同一主管部门所属的其它事业单位或全区事业单位。
第七条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一)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 (二)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总量; (三)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的;
3
(四)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多于岗位数额的; (五)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第八条 下列岗位不列入竞聘上岗的范围: (一)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岗位;
(二)因所需任职条件特殊不适合竞聘的岗位; (三)法律、法规规定认为不宜公开竞聘的特殊岗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区人事、机构编制等部门指导实施,成立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竞聘上岗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由主管部门、业务指导部门、本单位领导、职工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7人竞聘评委会,负责面试和评议。
第四章 岗位基本条件
第十条 参加竞聘上岗的各类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五)在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因特殊原因未参加年度考核的,须经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审查同意。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一)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三)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第十二条 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五级、六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聘任五级领导职务职员,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聘任六级领导职务职员,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五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六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四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
3、聘任七级领导职务职员,须在八级职员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
4、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