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警示标志在设备设施检维修、(20分) 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3.4 相关方管理(20分) 小计 存在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应按照规范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存在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应按照规范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12 每处不符合,扣2分。 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8 每处不符合,扣2分。 对相关方的资格进行审查,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并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和作业过程等进行管理监督,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 12 未对相关方进行资格审查的,不得分;未对相关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的,一次扣2分;未建立相关方名录和档案的,不得分;相关方名录、档案不全,或档案未及时更新,每处扣2分。 以包代管的,不得分;未纳入甲方统一安全管理的,不得分。 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并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8 120 得分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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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未组织隐患排查工作的,不得分;无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的,不得分;无隐患评估分级的,不得分;隐患登记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扣2分 未进行网络申报的,不得分;未及时申报,或申报内容不全的,每处扣2分。 发现重大隐患未立即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不得分。 应该立即整改的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每处扣4分;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较大隐患,未采取防范措施的,或未做到“五到位”的,每处扣8分。 得分小计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得分 四、隐患排查与治理(40分) 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4.1 建档,及时通过网络申报。 隐患 排查 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12 及时通过网络申报。 6 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 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对暂4.2 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较大隐患,应采取有隐患 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效防范措施,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治理 到位”。 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小计
16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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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二级 基本规范要求 要素 要素 5.1职业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病危危害因素的,应按规定及害项时、如实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目申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报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从事接触职业病5.2 应按照五、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卫生监护 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40如实告知劳动者。 分) 5.3职业病危害检测 小计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进行公布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得分 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6 未申报的不得分;少报、漏报每项扣2分。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进行公布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8 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分;档案内容不全,每项扣1分。 未组织进行职业病体检,不得分;漏检1人,扣1分;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扣2分。 未定期检测的,不得分;检测的周期、地点、有毒有害因素等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结果未公开公布的,不得分;公布位置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检测结果未存档的,每次扣3分。 得分小计 10 10 6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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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二级 要素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得分 六、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20分) 6.1绩效 评定 企业每年至少一次对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并形成正式的评定进行绩效评定,形成报告,报告,并按所在地要求报送。 并报送所在地安监机构。 10 评定周期少于每年一次的,不得分;无评定报告的,不得分;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和参与的,不得分;评定报告未形成正式文件的,扣5分。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评定。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计划、执行、检查、改进(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4 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后,未重新评定的,不得分。 6.2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持续 标准化的评定结果,持续改改进 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6 未进行安全标准化系统持续改进的,不得分;修订完善的记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定结果不一致的,每处扣1分。 得分小计 小计 总计
20 600 得分总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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