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大公司法试题及答案(5)

2020-08-23 20:17

款额;(2)处置公司资产所得收入;(3)资产重估价值与帐面净值的差额;(4)接受捐赠; 第七章 公司的变更与终止 综合练习 一、判断题

1.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除了依法订立合并协议外,还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新设合并的特点是合并各方解散,主体资格均归于消灭。〔〕 3.债权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公司合并的默认。〔〕 4.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的原因。〔〕

5.公司解散,公司的法人资格已经消灭。〔〕

6.破产清算的组成人员必须有公司董事会决定,〔〕 7.债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则不列入清算之列,但债权人为公司明知而未通知者除外。〔〕 8.公司决定清算后,任何人未经清算组批准,不得处分公司财产。〔〕 9.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立即终止普通清算程序申请破产。〔〕 10.公司合并或分立,应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 11.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12.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13.公司分立后不具有法人资格。〔〕

14.分支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成几个公司,新分立的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

15.在进入清算程序时,公司的法人资格已经消灭。〔〕 二、单项选择题

1.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C

A、10 B、20 C、30 D、40

2.公司合并或分立的决议由股东大会决议时,须由参加会议的或者全部公司具有〔〕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C

A、1/3 B、1/2 C、2/3 D、3/4 3.破产清算的组成人员必须由〔〕决定 B

A、公司主管机关 B、人民法院 C、董事会 D、股东大会 4.公司解散后,应当在〔〕日之内成立清算组。B A、10 B、15 C、20 D、30

4.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 对公司进行清算( )。CA.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关闭,从而导致公司解散的B.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宣布解散的C.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解散公司,但未能在十五日之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D.因公司合并或者公司分立而需要解散的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出现下列哪些情形,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该公司的营业执照 DA.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而进行经营活动的B.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 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C.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D.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6.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以及变更公司的形式,须经股东会代表的( ) 同意作出决定。DA.全体过半数 B.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 C.代表3/4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 D.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

7.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 )。BA.中止清算工作 B.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C.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D.终止清算工作

8.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准备与某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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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由( )作出决定CA.该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B.该国有独资公司股东会C.该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设立人D.该国有独资公司的主管部门

9.为保障债权人利益,公司在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在作出决议之日起( )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 )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CA.十五日 四十五日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B.十日 三十日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最后一次公告之日起六 十日C.十日 三十日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D.十五日 四十五日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最后一次公告之 日起六十日

10.某公司是华生有限责任的债权人,现华生有限责任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它应当于 ( )向该破产公司清算组申报自己的债权( )。BA.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B.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C.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最后一次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D.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最后一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三、多项选择题 1.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AB A、资产负债表 B、财产清单

C、损益表 D、财产状况变动表

2.破产清算清算组应由法院组织下列人员组成〔〕CD A、股东 B、债权人

C、有关机关人员 D、有关专业人员 3.公司终止的原因有〔〕ABCD

A、被依法宣告破产B、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发生 C、因公司合并与分立需要解散D、违法法律、法令被责令撤消 4.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ABCD

A、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B、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C、股东会决议解散D、公司合并与分立需要解散

5.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ABCD

A、清算费用B、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C、所欠税款D、公司债务

6.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ABCA.公司合并B.公司分立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D.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

7.以下选项中,哪些构成甲公司的解散事由( )ABDA.甲公司将其部分资产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成立乙、丙两家公司B.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C.甲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解散的决议D.甲公司开业后因原材料短缺,资金不足而连续停业七个月 8.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经破产清算后,就该公司财产的分配提出了下列分配方案,该方案中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 )。BCD A.首先用公司财产10万元支付破产清算费用B.对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80万元,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60万元C.公司总共欠缴国家和地方税款200万元,从剩余破产财产中缴纳D.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以及税款后结余150万元,由公司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分配

9.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可以采取的合并形式有( )ACA.采取吸收合并形式 B.采用联合合并的形式C.采用新设合并的形式 D.采用吞并合并形式

10.合并登记依照合并中不同公司的生灭变化可办理〔〕工商登记。ABD A、设立B、变更C、合并D、注销 四、名词解释 1.公司变更 2.公司合并 3.新设合并 4.公司分立 5.公司终止 6.公司清算 7.普通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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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破产清算 五、简答题

1.简述公司合并的条件。

2.公司合并与分立应遵循哪些原则? 3.试述股份公司章程修改的程序。 4.公司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5.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如何组成? 6.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 7.简述清算的程序。

8.公司解散时财产如何清偿或分配? 六、案例分析

大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经营药材批发的企业,金鹏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双方在严酷的市场竞争面前,决定合二为一,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大地公司与金鹏公司的董事会经多次磋商,签订了合并协议,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双方为提高效率,节约时间,于是在做出合并协议10天内通知了部分债权人,同时双方决定,部分偏远省市的债权人就不必通知了。过了30天后大地公司与金鹏公司去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注销登记,新设成立了大鹏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不久,大地公司的原债权人李某来要账,大鹏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其说:“大地公司已经不存在了,你的债务我们也管不着。” 问题:

1.大地公司与金鹏公司的合并协议合法吗?

2.大地公司与金鹏公司是否切实履行了债权人保护程序? 3.大鹏公司工作人员对李某所说的话有法律依据吗? 分析:

1.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做出决议。本案中,大地公司与金鹏公司的董事会签订了合并协议而未经过公司股东会的通过,因此是无效的。

2.公司合并后,主体资格发生变更,当事公司的财产成为一个整体,对原有公司的债权人产生重大影响。为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本案中,大地公司与金鹏公司并未履行通知全部债权人的义务,同时未给予被通知的债权人提出异议的合理时间。尽管有30天,但未考虑信件寄达债权人的路途时间;更严重的是,公告债权人的程序未履行。在此情况下,如果债权人以公司未履行保护债权人程序义务为由对公司合并提出异议的话,公司合并将会被宣告无效。

3.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公司承接。因此在本案中,新设成立的大鹏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承接原来大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清偿李某的债务,大鹏公司工作人员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第八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综合训练题 一、判断题

1、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是中国的企业。( )

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不是法人。( ) 3、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登记成立的公司。( ) 4、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以他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承担责任。( )

5、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 )

6、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

判断题答案:√×√×√√ 二、填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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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国公司于本国公司区别的关键是_________的确定。

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指外国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___________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3、外国分支机构________中国法人资格。

填空题答案:公司国籍 外国公司 不具有 三、单选题

1、我国确定公司法国籍的依据是( )

A公司注册登记地 B能控制该公司的股份持有者的国籍 C公司过半数股东的国籍 D公司住所所在国

2、某外国公司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 ) A独立承担责任 B所负民事责任由该公司承担 C与该外国公司分担 D与外国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单选题答案: A B 四、多选题

1、英国某公司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下列有关该分支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所负民事责任由其外国公司承担 C属于中国法人 D属于外国法人

2、我国颁布了《外资企业法》,有在《公司法》中设立了“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一章。下列各项重,哪些是外资企业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区别。

A外资企业可以取得中国法人的资格。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取得这种资格 B外资企业有注册资本,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有经营资金

C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者必须是外国公司的法人,而外资企业的举办者可以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D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我国境内无权从事经营活动,而外资企业则有权从事经营活动 3、某外国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的下列行为中那些违反了我国《公司法》规定( ) A办事处未置备该外国公司的章程

B办事处在与它的中国雇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雇员对办事处的任何要求不得诉及该外国公司 C办事处在该国的公司被所在国法院宣告破产后,仍继续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

D该外国公司撤销该办事处时,先将其资金汇出中国境外,而后办理解散、清算手续 多选题答案: BD ABC ABCD 五、简答题

1、简述外国分支机构的法律特征。

2、试比较外国分支机构与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的子公司的区别。 3、简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清算情况。

简答题答案: 1、外国分支机构的法律特征表现为: (1)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2)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营业

(3)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是依外国法律登记成立的公司

(4)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必须经我国政府批准,并依法办理核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同时受我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5)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

2、外国分支机构与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的子公司的区别: (1)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它是中国法人。

(2)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并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清算情况:外国分支机构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在自愿解散的情况下,清算认可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后者外国公司制定的其他人担任;强制解散的情况下,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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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主管机关制定人员担任,清算人的主要职责是清理财产,了结现务,清偿债务。在清偿债务以后,如有剩余财产,移交该外国公司。在清算结束前,分支机构的财产不得移往境外。 如果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清算时,现有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则由该外国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综合训练题 一、选择题

1、某股东为13人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房地产业务,于1997年3月2日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问公司至迟应在什么时间开业才有效,否则将承担什么责任。 A1997年6月2日以前,罚款B1997年9月2日,吊销营业执照

C1998年3月2日以前,吊销营业执照,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D时间不限,吊销营业执照

2、根据《公司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某公司的董事、经理的下列行为中,哪些是导致其因该行为的所得收入归公司?

A董事长甲将公司财产以其小舅子的名义存入银行获利

B总经理乙将公司的一笔暂时不用的资金用于个人炒股获利后将这笔资金返还 C副董事长丙以公司的一处房产为某个体户的贷款提供担保,获得酬金一笔

D副总经理丁得知某种货物价格将会上涨,将公司库存的这种货物卖给自己的亲戚,以后又替他将这批货物买出,从中分得一部分利润 选择题答案: B BCD 二、案例分析

(一)、王某为A五金交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1994年11月,王某以B公司的名义从国外进口一批家电产品,共计价值380万元。之后,王某将该批家电产品销售给了C公司。A公司董事会得知此事后,认为王某身为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负有竞业禁止义务,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应属无效。于是,决议责成王某取消该合同,而将该批家电产品由A公司买下。C公司认为,该批家电产品的买卖,是在C公司与B公司之间进行的,与A公司无关。合同的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而且合同的内容不违法,所以是有效的。至于王某作为A公司董事而经营与A公司的同类业务,属于A公司内部事务,与B公司和C公司无关。

问题:1、王某的行为是否合法? 2、B公司与C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 3、对王某应如何处理?

分析:1、《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此即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本案中,A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买卖五金交化产品,当然包括家电产品的买卖。王某身为A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却以B公司的名义购销家电产品,为B公司进行商业活动,显然属于A公司的同类营业行为。因此,王某的行为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

2、董事、经理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有无法律效力,公司法未明确规定,只规定“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竟业行为并非当然无效。本案中,B公司与C公司的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合同内容也不违法,应是有效的,不能认为是无效合同。A公司要求将这批家电产品转由本公司买下,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应支持。

3、根据《公司法》215条的规定,王某因买卖这批家电产品所得的一切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如因王某的竞业行为而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的,公司还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此外,A公司还可以根据王某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害大小等情况,给王某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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