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脱硝系统运行规程(19)

2020-11-27 11:38

等,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3)卸车过程中,注意保持卸车压力差,不断检查作业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4)在卸车过程中,应有专门安全人员现场督导,卸车操作人员、槽车司机、押运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卸氨操作时应经常观察风向标,操作人员应保持在上风向位置。

(6)卸氨时应时刻注意液氨储罐和槽车的液位变化,严禁液氨储罐超装(超过最大储氨量)和槽车卸空(槽车应至少留有100kg余量)。

(7)卸氨操作时要有专人就地检查,运行值班人员应随时监测作业区内氨气浓度低于35ppm,浓度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点并处理好后才能继续作业;若遇电闪、雷击、大雨、大风(7级以上)和附近地区发生火警时应停止操作;卸氨过程应经常检查气相和液相管路是否有泄漏,如果发生泄漏,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8)卸料压缩机停运时,关闭卸料压缩机进气管上的阀门,然后关闭排气管上的阀门,按停止按钮,切断电源;卸料压缩机停运后,打开气液分离器的排液阀,将卸料压缩机内的残存液体排空,然后关闭排液阀,检查进、排气压力表读数是否处在零位,如表压指示不正常,检查仪表是否损坏,检查进、排气阀片、弹簧是否完好或有脏物卡住。

(9)卸氨结束由运行操作人员和槽车人员共同确认安全后,槽车方可启动离开装卸台。 3.1.3 液氨储罐卸料

在紧急情况下,如需把液氨从液氨储罐卸至液氨槽车,操作基本与“液氨槽车卸料”操作过程一致,只是气体及液氨管路方向相反,确认四通阀处于从液氨储罐卸至槽车运行方向。要求的方向:

气体:液氨槽车 → 四通阀 → 卸氨压缩机 → 液氨储罐 液氨:液氨储罐 → 液氨槽车 3.1.4 液氨槽车卸料过程中液氨储罐的切换

在液氨槽车卸料过程中,当正在进料液氨储罐液位至“高”液位,其它液氨储罐不处于“高”液位,且压力、温度不处于“高”位状态,则液氨槽车卸料应进行液氨储罐的切换。具体程序如下:

3.1.5.1开启某低液位液氨储罐气相“出”气动快关阀。 3.1.5.2关闭正在进料液氨储罐液相“进”气动开关阀。

3.1.5.3关闭正在进料液氨储罐气相“出”气动开关阀,开启某低液位液氨储罐液相“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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