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院 可研报告
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第四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5)、国家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对创办新机制下的新型独立学院提出了积极扶持,创新发展的专项政策,为创办特别是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新型独立学院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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