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内容:行政权 程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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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 行政机关 → 撤销或改变 确定力:不可更改力上级机关 → 撤销或改变
公定力 法院行政庭→ 撤销或改变(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拘束力:行政机关、相对人遵守;其他组织和个人尊重
执行力:自愿履行→强制执行,(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
例: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11/49/单选) C. 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
D. 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表现
3 无 效:严重且明显违法
可撤销:一般违法或不当→有公定力→有救济时效限制→有溯及力(赔偿)
4.废止
合法行为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①法律②事实③结果)+ 公共利益 → 无溯及力(补偿)
例: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09/80/多选) A.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
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
① 事实证据确凿 ②适用法律正确
③符合法定程序(严重)
④没有超越职权 ⑤没有滥用职权
四、具体行政行为的若干类型
1.行政征收、行政征用
①行政征收:强制、无偿→税、费 ②行政征用:强制、有偿→财产、劳务 2行政机关 →特定民事纠纷 ①赔偿纠纷裁决:水污染 ②补偿纠纷裁决:拆迁补偿 ③权属纠纷裁决:房屋、土地
3.行政确认
行政机关→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法律事实→确定、认可、证明 4.行政给付
概念:行政机关 →特殊情况的公民 →物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