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脂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7.合同管理基本程序
合同管理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合同谈判、起草、评审、签订、履行以及后续评估等阶段。
7.1 合同谈判
7.1.1合同谈判的准备工作
7.1.1.1合同经办人应对合同标的进行询价、议价、比价。(具体参见《采购管理办法》)
7.1.1.2合同经办人应对谈判对方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主要包括:
主体法律资格审查,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主体法律资质审查,包括技术资质、等级资质、业务资质等。
主体履约能力审查,包括注册资金、生产能力、商业信誉、成功案例等。
7.1.1.3合同经办人应准备谈判的相关资料和文件,掌握我方底线,提出谈判的关键点和难点,初步确定谈判的程序和策略,在谈判前向谈判组成员通报上述情况。必要时协调召开相关责任人会议,研究谈判的具体问题和相应对策。
7.1.2 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
7.1.2.1合同的标的。
7.1.2.2标的的数量和质量。
7.1.2.3合同的价款或报酬,以及付款方式。
7.1.2.4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1.2.5合同的违约责任。
7.1.2.6解决争议的方式方法。
7.1.2.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7.1.3 合同谈判的形式
合同谈判由经办人负责牵头并协调组织,按以下规定进行:
7.1.3.1组成合同评审小组进行会议谈判
经济合同应由合同评审小组进行会议谈判。
合同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小组应由经办部门、技术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的人员组成。对于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家参与。
谈判记录:包括的要件有发生时间、面谈地点、谈判参加人员、当事人单位、谈判事项、谈判结果、记录人、记录时间等。
合同评审小组纪律:评审小组成员应按规定参与合同会议谈判的整个过程。若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须指定代理人代为参与。
7.1.3.2由合同评审小组进行协同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