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六)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二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滞销,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二〇一五年八月一十 日
(五)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六)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二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滞销,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二〇一五年八月一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