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教育规划。每年制定1次职工培训计划。
2、各部门根据公司规划和部门业务内容,再拟订落实部门培训教育计划。
3、公司定期、不定期地邀请公司内外专家举办培训、教育讲座。
(五)学历资格审定。
员工参加各类学习班、职业学校、夜大、电大、函大、成人自学高校的学历资格,均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未经认可的不予承认。
(六)审批原则。
1、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教育;如影响工作,则需经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报名。
2、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3、公司每半年考核员工培训教育成绩,并纳入员工整体考核指标体系。
4、对员工培训教育成绩优异者,予以额外奖励。
5、凡经公司批准的上岗、在职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成绩合格者,工资照发;不合格者,扣除岗位工资和效益奖金。
(七)培训费用报销和补偿
1、培训、教育结束,结业、毕业后,可凭学校证明、证书、学费收据,在30天内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公司领导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