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考察学习目的明确的原则,严禁盲目外出。
(二)外派学习形式
1、参加专家专题演讲会或座谈会。
2、大专院校专业科目选修。
3、公司之间的参观访问与交流。
4、其它形式的外派培训。
(三)外派学习审批
外出考察学习需要按一定程序报批,严禁私自外出,在外出前必须到培训中心登记。具体申报如下:
1、公司级副职领导考察学习,须报公司主要领导同意。
2、科室及区队主要负责人外出,须经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批准。
3、科室及区队副职领导外出考察学习,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超过5日的还须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4、一般工作人员外出,须经部室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意见,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批准。
(四)外派学习管理规定
1、外出考察学习期间,遇到重大情况或行程变动、延期,应及时向分管及主要领导汇报。
2、各级领导干部在外出考察学习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3、集体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的,要明确带队负责人,带队负责人要切实加强考察组内部管理,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否则将严肃处理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