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揭煤工序
1、距煤层法线距离10m前,编制地质钻探设计并组织实施,提交《1101运输巷地质钻探成果图及煤层赋存剖面图》。
2、距煤层法线距离10m前,测定煤层瓦斯压力,并提交《1101运输巷瓦斯压力测压结果表》。
3、距煤层法线距离7m前,实施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4、每日实测并累计揭煤控制范围瓦斯抽采量至抽采达标。
5、揭煤控制范围煤层瓦斯抽采达标后,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实测所揭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在残余瓦斯含量小于7m3/t时,编制《1101运输巷揭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批准后,执行远距离放炮掘进至距煤层法线距离2m处。
6、在距煤层法线距离2m处,实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验证(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7、当区域防突措施效果验证(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指标不超过规定,执行远距离放炮掘进至巷道见煤。
8、巷道揭开煤层后在煤层中掘进期间,当指标不超过规定,在《1101运输巷揭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批准的准掘控制距离范围内,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当各项指标不超过规定方可掘进。
9、揭煤段必须加强支护并经常观察,如发现顶板离层及下沉等异常时,必须立即汇报并处理。
第四章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瓦斯抽采设计
1、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规定:
由于C1#煤层揭煤段平均倾角为83°,因此根据相关规定,1101下底板与其抽放巷穿层钻孔控制范围为巷道底板轮廓线往下控制10m,巷道顶板轮廓线往上控制20m,钻孔抽放半径按2m取值,终孔孔间距为4m,施工穿层钻孔期间钻孔穿过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