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向报矿调度、安检科及施工单位汇报。
(4)、防突指标超过规定时,防突措施效果验证人员必须现场立即通知施工班长停止作业并汇报矿调度及通风调度,由矿调度安排施工单位采取局部防突措施。
(5)、区域防突措施效果验证后,由防突工制作防突效果验证单,经通防科、安检科、技术科、地测科、掘进副总、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矿长审查签字后,在12小时内送达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掘进副总、安检科、技术科、矿调度、施工单位。
(6)、经效果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时,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允许掘进7m。
二、局部防突措施
1、局部防突措施选择
在工作面预测(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时,必须停止掘进,采取局部防突措施进行补充,即在工作面施工抽采钻孔对煤层进行瓦斯预抽。
2、局部防突措施设计
局部防突设计钻孔控制巷道两侧和上部轮廓线外至少5m,下部至少3m。钻孔终孔距离不大于4m。钻孔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连抽。
三、措施效果检验
局部防突措施实施完毕后,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工作面效果检验,直到工作面效果检验有效为止。在工作面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允许掘进。
第六章 安全防护措施
一、工作面临时避难硐室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1101运输巷在揭煤期间巷道长度小于500m,但我矿根据有关监管单位要求已在1101运输巷内施工临时避难硐室。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