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同时质监中心站对架线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附:质监大纲 (投运前)
(11)预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竣工检查后报工程启动委专家组,专家组对工程进行最终验收并向工程启动委员会汇报。
(12)至开工之日起,各施工单位应对沿线通道内的障碍(采石场、矿山、房屋)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对,发现新增障碍后应及时制止并报设计和建设单位。如未及时清理和上报,则将追究各施工单位的相关责任。
4.2 安全检查:
(1)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编制每次安全检查的检查表,安全检查根据检查表内容进行。
(2)安全检查频度:220kV、110kV新建工程,每个工程不得少于两次安全检查。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增加检查的频度。 4.3 安全要求:
(1)林区、住宅区注意防火;
(2)严禁酒后作业,施工人员可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注意交通运输安全,酒后禁止驾车。 (4)急救药箱需带到作业现场。 四、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大纲: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基础、杆塔、架线已完成70%以上,施工单位三级质检完毕;监理预检合格并签证齐全;建设单位认定合格。 2、应具备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1)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体系文件,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工程(含复测分坑、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接地工程、铁塔组立、导地线展放、附件安装等)作业指导书及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手册、管理制度等。
(2)施工测量仪器、工具、砼浇筑用的计量用具检验合格证书;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