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参与的机制。政府应从政策上加以指导,从技术上提供服务,从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正确引导农村建设的方向和重点。要教育和引导农民,发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辛勤的劳动建设家园。
(3)正确处理近期改善人居环境与长期制度建设的关系。要通过改善农村环境,改变当前农村的落后面貌,进一步健全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公共设施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和以农民为主体的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为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提供制度保障5。
(4)正确处理发展小城镇与农村建设的关系。要通过新农村建设, 合理引导产业向小城镇集中,防止再次出现“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和污染环境等问题, 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从而最终改变农村的落后状况,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5)正确处理节约用地与统筹城乡用地的关系。当前,要通过农村建设,将村内空闲地、废弃宅基地、空心房等存量用地集约利用起来,这样可以使农村建设用地总量趋于稳定并逐步减少。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
(1)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需要配套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鉴于抚顺财政状况和对农村、农业的投入能力,应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小型水利建设、贷款贴息以及生态补偿等资金进行集中使用,重点解决农民饮水、修路、改电、防灾、生活能源等直接关系农民生产生活而农民自身又很难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时,还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特别是要发挥农民企业家建设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有规划地建立一批环保和治污设施。对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便和生产、生活垃圾要逐步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以防止对周边农村环境的污染。积极推广新能源,努力争取国家和省林业、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资金、实物支持,推进秸秆气化和沼气的普及,以节约林木资源,保护东部山区和水源涵养地生态。把循环经济的理念融入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之中,使其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3)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对农村搞开发建设影响资源环境的, 均应征收生态补偿费,用于环保事业。大力加强排污处罚力度,严格防止城市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