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宏力化工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专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公司、二级单位和基层单位设置相应的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岗位。
第五条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作为继电保护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公司电网内继电保护实行专业管理,对承接网内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调试的单位进行技术监督管理。
第六条 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分别设专(兼)职继电保护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继电保护管理工作。电气副总工程师为二级单位继电保护专业总负责人,运行主管领导是基层单位继电保护专业主管领导。
第七条 矿区服务事业部也应设置相应的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岗位,配备继电保护人员负责本单位继电保护管理工作,专业上接受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的技术指导。
第八条 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岗位人员至少应了解掌握:
1.被保护电力设备的有关参数和保护设备的功能及型号规格、厂家。
2.电气系统的运行方式(包括发电机、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方式),负荷潮流、短路计算及稳定分析结果等。
3.电气一次系统图和二次原理图。
4.辖区电气继电保护整定方案。
第九条 技术研发中心继电保护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电气继电保护及在线仪表的管理及考核工作。参加电力系统的新、改扩建工程设计相应部分审核。
2.负责组织修订、编制、批准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并组织保护装置现场整定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确定系统保护功能配置、保护装置选型及保护方式,审定保护接线图。
4.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其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对策并监督执行。按月组织对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价。
5.负责审定继电保护装置及在线电气仪表校验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6.负责组织解决现场存在的有关技术问题,制定反事故措施,并督促落实。
7.负责组织编制、修订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规程。
8.负责组织公司继电保护专业培训。
9.负责组织落实继电保护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条 二级单位、基层单位继电保护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电气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编报并落实检验计划。
2.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有关电气继电保护及在线电气仪表的设计审核及工程交接验收。
3.负责组织电气事故后或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后的临时性检验工作。
4.负责继电保护整定方案的编制、审核。
5.负责对辖区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并于每月3日前填报上月“继电保护评价报告”。参加对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情况的调查分析,并于2日内形成调查报告呈报技术研发中心。
6.负责组织落实反事故措施,编制、落实保护装置更新改造工程计划。
7.负责对调度、变电所(发电厂)值班人员进行有关保护装置运行方面的技术培训工作。
8.建立健全继电保护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和电气设备有关参数,制定系统阻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