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1 责任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实施改进措施 4.8.2 责任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进措施
4.8.3 涉及部门相关人员是否积极配合改进措施的实施;
5 奖惩制度: 5.1 处罚制度:
5.1.1 责任人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改进计划和明确完成时限,否则给以5元/次的处罚; 5.1.2 改进措施在限定时限内未能完成给以5元/次的处罚;
5.1.3 责任部门未彻底执行改进措施导致改善无效给以责任人10元/次的处罚; 5.1.4 同一个异常点在同一部门一个月内重复发生5次或以上给以20元/月的处罚。 5.2 奖励制度:
5.2.1 异常问题责任人在时限内措施改进有效且同样的品质问题未再次发生;
5.2.2 异常责任人及时到达现场且改进措施快速实施见效(不含变更工艺、降级处理等的临
时解决方案)。
注:异常问题责任人在品质异常问题的分析和改善工作中的表现品保部年底进行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核后交到人力资源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考核项 6 相关表单:
6.1 品质异常跟进表 6.2 《品质异常联络单》 6.3 《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品质异常联络书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