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人力资源工作心得体会
生儿育女:企业里的招聘、引进、选拔、培养不象生儿育女么?一岁怎样养?两岁怎样养? 18岁怎样养?母亲单独能养儿子么?给多少零花钱?上哪个学校?一定要和业务部门一起养!一起商量。
相夫教子:指人力资源工作者和业务部门工作者间的配合。在专项工作中,业务部门的主管是父亲,人力资源工作者是母亲,业务部门的员工是孩子。在公司层面,老板是父亲,人力资源工作者是母亲。业务部门主管是孩子。要为孩子规划他的未来,这样谈职业规划、培训、员工发展是不是更容易被理解?在这方面要影响“父亲”,除非母亲是专业的(例如:孩子是物理专业的大学生,母亲是物理专业的大学老师),可以采用专业工作者的身份解决对父亲的影响力问题。以期其改变决策或者让父亲的决策更准确。在大部分情况下,我们这个男权社会,在业务上父亲更专业!决策更准确!在这种情况下,母亲通过“唠叨”也许是影响父亲的最好办法。强迫只能吵架。母亲的观点还不一定对。能做到有利于父亲更准确决策就非常好了。所以,人力资源工作者和业务部门的主管一起工作也一定要用相夫教子的方式,毕竟我们不是“全能冠军”。这样可以减少和业务部门的很多不必要的工作冲突,价值取向也会比较一致。说白了,目的是一样的。还争什么呢!
母以子贵:中国传统意义上,母亲的价值体现不在于她自己怎样出人头地,成为铁娘子。也不在于她是不是这个家挣钱最多的人。其实社会对母亲根本没这个要求。母亲对父亲的价值在于“母以子贵”,她生养了一个好儿子!不生太子的皇妃不是好皇妃。母亲对家庭的价值就在于她彰显了父亲的价值。你儿子能当太子,我保证你能当太后!弄不好还可以垂帘听政。所以不能从简单意义上和业务部门去比较贡献和价值。
养儿防老:企业的人力资源工作同社会培养人才又有所不同。企业要追逐利益。所有工作都要追逐利益,而不是贡献和奉献。所以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一定要以企业的利益为前提,这是中心目的,培养人才,生儿育女都是为了中心目的,方向不能偏。不能在此框架下的人力资源工作是社会人力资源工作,不是企业人力资源工作。我的经验是:总的来讲,老板利益/员工利益=6/4—7/3 是个一般价值观。不能要求过高。选育用留裁,不能养老的儿不养。把爱给他,让能养的人去养。
2、 发展初期:第二年
保姆:30%
秘书:40%
表哥:10%
书: 10%
母亲: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