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名词解释
《应诏统筹全局折》
1898年1月29日,康有为上了《应诏统筹全局折》(第六书),请求光绪帝决定变法。在这篇奏折中,他引述当时波兰、埃及、土耳其、缅甸等国,由于守旧不变,遭到分割或危亡的险境,认为世界各国的趋势,“能变则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中国所以面临危亡,就是由于保守旧法不知变革所致。他说要推行新政,就要走明治维新的道路,认为明治维新的要义有三个方面:一曰大誓群臣以定国是,二曰设对策所以征贤才,三曰开制度局而定宪法。以此为依据,他请求光绪帝尽快作好三件事:一、在天坛或太庙或乾清门召集群臣,宣布变法维新,“诏定国是”。二、在午门设立“上书所”,派御史二人监政,准许人民上书,不得由堂官代递;有“称旨”的,召见察问,量才录用。三、在内廷设制度局,订立各种新章,下设十二局。以上第一条是企图依靠皇帝的权力来推行新政,第二条是要使维新派参预政权,第三条是要在上述二者的基础上改革中央政府的行政机构。在《应诏统筹全局折》中,康有为又提出在每道设一民政局,选才督办,准其专折奏事,体制与督抚平等;每县设民政局分局督办,派员会同地方绅士治之。他认为,这样可以“内外并举”,新政有效。在这次上书中,康有为还涉及派员出国游历,翻译西书,变通科举,制造纸币,收印花税等事项。《应诏统筹全局折》反映了资产阶级维新派政治改革的要求,也是戊戌变法的施政纲领。
十二局
据《戊戌变法档案史料》,十二局又称为:“一、法律局,二、税计局,三、学校局,四、农商局,五、工务局,六、矿政局,七、铁路局,八、邮政局,九、造币局,十、游历局,十
一、社会局,十二、武备局。
保国会
保国会的主要发起人是康有为和御史李盛铎。1898年4月17日,保国会在北京粤东会馆召开第一次会议,到会的官僚士大夫一二百人。康有为在会上演讲,历述帝国主义侵略日急,瓜分危机严重的事实。会上议定《保国会章程》30条。第一条说:“本会以国地日割,国权日削,国民日困,思维持振救之,故开斯会以冀保全,名为保国会。”它以保国、保种、保教为宗旨,在北京、上海设两总会,各省府县设立分会,略具政党规模。后来,保国会又在北京嵩云草堂、贵州会馆开过两次会。康有为将《保国会叙》“榜于会所”,并说:“我四万万同气同种之胄,忍回视其奴隶牛马哉!”他主张“合群以救之”,“激耻以振之”,“厉愤气以张之”,“奔走呼救”,“以保一大国”(《保国会叙》)。梁启超也在4月21日演说保国会开会大意,说明“瓜分”危机,强调“合群智以讲求之”(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十二日《国闻报》)。保国会是御侮救亡的团体,它的成立具有爱国意义。保国会的规模比强学会大,后来列为“四卿”而参预新政的林旭、刘光第、杨锐等都是保国会会员。
保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