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名词解释
康广仁
康广仁(1867—1898)清末维新派。原名有溥,字广仁,广东海南人,康有为之弟。自幼不试举业,以为国家弱亡,皆因八股锢塞人才所致。他曾于浙江任小官,因厌恶官场黑暗而辞职,后协助康有为赞议维新。1897年他在澳门主持《知新报》,又经理上海大同译书局,刊行康有为《孔子改制考》等著作。他对外主张联英,对内主张废科举、办学校为第一要务,专心教育志士,多培养实用之才,三年后可大行改革。“百日维新”中,他在京协助康有为草拟新政奏疏。戊戌政变后被捕,就义于北京菜市口,是“戊戌六君子”之一。
光绪帝密诏
“密诏”最早刊登于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冬《清议报》附发的《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此后载《康南海先生墨迹·戊戌舟中与徐勤书及丁巳跋后》、苏继祖《清廷戊戌朝变记》、罗 《宾退随笔》。各书所载,文字有异。
义和拳
义和拳是清代活动于山东、直隶(今河北)一带的民间秘密结社。以练习拳棒为主要活动形式,有的并持符念咒,宣传降神附体。其名称最早见于18世纪70年代的档案记录。义和拳被列为官府禁止的“拳会”之一。19世纪中期以后,与属于八卦教系统的大刀会互相渗透,其他民间秘密结社如梅花拳等也相继改称为义和拳。
义和团
19世纪末山东、直隶一带反对外国侵略的群众组织。由义和拳、梅花拳以及大刀会等民间秘密结社互相组合、渗透,在反教会斗争中发展而成。义和团的名称初见于山东巡抚张汝梅的奏折(1898年6月),奏折中说直隶、山东交界东明、冠县等地的“义民会即义和团”,练拳以“保卫身家,防御盗贼”。在1899—1900年群众性反教会斗争中,多数民间秘密结社相继采用“义和拳”或“义和团”旗号,由地区群众性的组织逐渐汇成大规模的义和团运动。
赵三多
赵三多(约1842—1902),直隶威县(今属河北)人。世代务农。早岁即习梅花拳(后称义和拳),为拳教师。在山东、直隶交界地区广设拳场,收徒先后达二千余人。19世纪90年代初,山东冠县梨园屯发生外国教会势力勾结官府,强拆玉皇庙改建为教堂的事件。他被当地人民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