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全部资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本公司的实质控制人为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相互独立。
(1)、业务方面:本公司已经建立起独立、完整的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和销售、售后管理等业务运营管理体系,所有业务均独立于股东单位,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人员方面: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建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及工资管理制度和专门的劳动人事职能机构,与控股股东完全独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不存在在股东单位兼职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人事任免情况。
(3)、资产方面: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于发起人股东的生产经营场地、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配套设施和固定资产。
(4)、机构方面:本公司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架构,拥有独立的决策管理机构,“三会”运作良好,各个机构均独立于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各自职权。
(5)、财务方面: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本公司财务运作及资金使用情况,在财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四、发行人子公司
一、本公司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1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 位 名 称 1 2 3 4 5 6 7 8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柳兴制糖有限公司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红河制糖有限公司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黔江制糖有限公司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西江制糖有限公司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良圻制糖有限公司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金光制糖有限公司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昌菱制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