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网电能质量分析及改善措施研究
表2.2 注入公共连接点的谐波电流允许值
公用电网公共连接点的全部用户向该点注入的谐波电流分量(方均值)不应超过表2.2中规定的允许值。
当公共连接点处的最小短路容量不同于基准短路容量时,应按式(2.3)修正 表2.2中的谐波电流允许值。
Sk1
I n Ihp (2.3)
Sk2
式中:Sk1—— 公共连接点的最小短路容量(MVA) ;
Sk2—— 基准短路容量(MVA);
Ihp—— 表2.2中第n次谐波电流允许值(A);
In—— 短路容量为Ski时的第n次谐波电流允许值(A)。
同一公共连接点有多个用户时,每个用户向电网注入的谐波电流允许值按此用户在该点的协议容量与其公共连接点的供电设备容量之比进行分配。第 I个用户的第n次谐波电流允许值 Ini(A)按式(2.4)计算:
Si1/a() I ni In (2.4) St
式中:
In—— 按式2.3计算的第n次谐波电流允许值(A); Si—— 第 i个用户的用电协议容量(MVA) ; Sn——公共连接点的供电设备容量(MVA); a——相位叠加系数,按表 2. 3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