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吊物挂靠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物品上站人不吊; (7)危险物品不吊。
19.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空钩升离至上限位,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20.一般注意事项:
(1)不准急升急降,将重物悬在空中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不要在吊件摇摆时移动。
(2)行车移动时必须严密注意吊件高度,吊件移动必须平稳缓慢。
操作中如有异常声音或危险现象,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系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3)使用结束后吊钩必须停止在规定区域。
(4)行车在操作时必须时刻不忘操作安全,及时提醒他人注意安全。 维修时行车必须处在空载、断开电源状态。
21.设备紧急停车(或紧急停车)时,如发现停不下来或控制失灵,可按下紧急开关(停止按钮),再拉下空气断路器,切断电源,待处理好事故再恢复运转状态。大车停车操作时,遇突然停电,应拉下总闸刀,各操作手推到零位,通电后再按开车步骤开车。
22.设备安全及严禁事项
(1) 驾驶员在开车时,必须集中精力,认真操作,不得作打电话、织毛衣等与行车无关事情,上班前和上班中绝对禁止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