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部发布的,2005版
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1.3.8 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3.1.3.9 收集相关资料,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3.1.4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1.
4.1 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制订和实施预防接种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导和反馈。
3.1.
4.2 根据本规范及其有关规定,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指定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进行认定,并提供技术指导。
3.1.
4.3 提出第一类疫苗使用、分配计划,进行疫苗管理。
3.1.
4.4 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更新、补充计划,指导乡级、村级冷链设备管理和温度监测工作。
3.1.
4.5 指导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评价预防接种工作实施质量。
3.1.
4.6 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处理;协助省级或市级开展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3.1.
4.7 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参与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1.
4.8 开展预防接种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对乡、村级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对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3.1.
4.9 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3.1.
4.10 定期向上级报告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2乡镇、社区防保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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