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多: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多,约占70%,其中又以知识妇女为多;大城市中夫妻离婚的人数比中小城市多,中小城市又比农村多,尤其是沿海开放城市离婚的人更多;老年离婚者增多,最大的有80多岁的老年夫妇;早婚离婚者增多;演艺界离婚率颇高;个体户、承包户因发财而离婚的人增多;外出人员离婚的增多。社会对离婚现象的理解在提高,认为离婚并非不光彩的人增多,社会的认同使得离婚对女性的歧视不复存在。
老年再婚悄然兴起。受传统观念的束缚以及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老年再婚问题非但不敢讲,就连想都不敢想。八九十年代后,这一状况发生了变化,老年婚姻文化在我国城乡悄然兴起,一些地方还专门成立了老年人婚姻介绍所,使一些老年人克服各种阻力,重新建立了新的家庭,社会对老年再婚也越来越理解,然而,有的老年人再婚不久,却又不得不痛苦地走向离婚之路。
二
通过以上所述,可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婚姻习俗变化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婚姻习俗表现出开放、个性化、多元化、性解放、慕虚荣图享受、情感与功利碰撞、爱情与责任分离等特点。
婚姻习俗的变化缘于社会大变革。婚姻文化直接反映着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和精神文化状况,有什么样的社会政治经济和精神文化就会有与之相应的婚姻文化,因此,每一次社会大变革,都会引起婚姻文化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正经历着由封闭的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开放的工业社会转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必然带来相应的婚恋文化与婚恋观念的变化,导致婚姻观念与行为的多元化。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仍是一个农业社会,经济比较落后,生产力水平较低,国民收入在维持温饱上下,经济形式单一,管理高度集中,政治生活影响众多人的命运,社会相对封闭,城乡隔离,在农村,农民祖辈长期生活在狭小的区域里,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到外面世界的机会是很少的;在城市,人们几十年如一日,固守于一个单位,交往范围很小,生活方式受到很大的限制。在传统农业社会和计划经济时代,又都是以群体为中心,以社会为本位,个体服从群体,服从社会,责任重于情感。在这样的社会,婚姻是一份契约,是一种神圣的责任,只要能够赡养老人、抚育子女、家庭稳定,就是高质量的婚姻,至于夫妻对婚姻关系的内心感受,社会并不关心。同时传统社会是以维护道德为管理目标,提倡的才允许做,未婚同居、婚外恋一直遭到社会的严厉谴责,离婚被视为不光彩的事,离婚妇女会受到社会的歧视。而生产力水平低下,又使绝大多数男女都只在生存、温饱的水平上生活,夫妻一旦结合,都是很难离异的,尤其对女性来说婚姻成为赖以生存的需要。
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机会增大,经济收入增多,独立生存能力越来越强,为实现男女平等、实现男女两性的自由交往奠定了物质基础。
市场化体制改革改变了资源配置方式和人际关系的纽带,人们摆脱传统计划机制的束缚,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和流动自由,农民离开生养他们的土地,到城市、到富裕地区打工挣钱,在城镇,人们也不再长期囿于同一单位,而是在不断增长自己的知识技能的情况下,努力创造条件,不断寻求待遇更丰厚、更有利于发挥本身潜能的职业,社会流动明显加剧,从而使婚姻选择范围扩大,婚姻圈进一步扩大。同时,现代商品经济是以平等的、自由的个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为基础的,其社会价值观必然体现为对个人的平等、自由、权利的认可,对人的个性发展的尊重。这种价值观大大削弱了人们对婚姻的社会责任感,转而以是否能满足自我幸福要求为标准的个人主义婚姻观,个人的心理感受和主观认定成为衡量婚姻质量的重要标志,人们日益强调婚姻中的感情因素,爱情在婚姻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但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伦理道德日益式微,权力至上金钱万能思想膨胀,金钱多寡成为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志,致使“傍大款”“傍高层”现象出现,“包二奶”成为时尚,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