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设法人融资方式新设法人融资是指:由项目发起人( 新设法人融资是指:由项目发起人(企业 或政府) 或政府)发起组建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项目公司,由新组建的项目公司承担融资 责任和风险,依靠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来 偿还债务,以项目投资形成的资产、未来 收益或权益作为融资担保的基础。建设项 目所需资金的来源,可包括项目公司股东 目所需资金的来源,可包括项目公司股东 投资的资本金和项目公司承担的债务资金。 投资的资本金和项目公司承担的债务资金。
工程经济第六章 工项目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15)
2021-01-20 19:30
工程经济第六章 工项目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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