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招租代理佣金;(此租金为税后净租金)
若甲方与商家为“合作经营”或“联合经营”模式时,乙方参照租赁模式收取佣金,
标准为招租底价的 倍与实际招租面积的乘积。
注:“成功招租”的解释:商家顺利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
1.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1)商家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定金或押金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
乙方此笔招租代理佣金的 70% ;
(2)商家顺利开业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代理佣金剩余的30%全额支付给乙方;
2.甲方将招租代理佣金直接打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代理期间有权同时委托其他代理机构代理招租,并有权选择是否与
乙方所招租商家签订正式的商铺租赁合同。
2.本合同所规定的有效期内,甲方应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及商铺租赁合同中出
租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甲方如要将该物业出售、赠与第三方,出售、赠与协议(合同)
内必须列明第三方应继续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及商铺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的所有权利
和义务。
3.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该物业招租代理的佣金。
4.根据商家要求,甲方有义务提供给商家该物业出租的正式租赁发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为甲方执行该物业的招租服务,在甲方的要求范围内选择更
为优质的行业品牌商家。
2.定期向甲方通报招租工作开展情况。
3.为甲方保守有关商业秘密。
4.选派专业招租人员负责招租工作,所派人员之相关工资、奖金等费用均由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