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处系非独立核算单位(同内部科室形式管理),其余11个单位独立核算。
年度市财政年初安排市民政局本级预算指标14116.57万元,当年预算调整指标1000万元,追加预算指标179.78万元,上级部门补万元,单位其他收入88.4万元,上年结余708.49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6044.23万元(市民政局支出9004.03万元、市财政局支出年末资金结余1571.58万元。
年度市民政局下属殡管所等8个事业单位年初预算安排674.94万元,预算内追加20.66万元,预算外资金拨入666.55万元(殡仪租收入),上级补助16.75万元,其他收入118.24万元(经营性收入、捐助收入及利息),合计收入1497.14万元,实际支出146136.1万元,主要是殡仪馆结余有20.78万元。
结果表明,市民政局200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比较规范,有依据、有目标,细化、合理;核算真实、规范、细化;对下属单位经费及内部管理比较规范,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但存在“三费”超指标情况。市民政局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核算相对规范。会计资料基本财政财务状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现行财经法规规定。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个别房屋出租不够规范、房屋闲置未发挥效益。市民政局将部分临街房屋向社会出租,在具体操作时未经公开招标,同时出租协议处理等重要内容未作适当约定,虽然租赁协议由市民政局出面,但存在前一承租人直接先转租后由市民政局再签订协议的情况。 审计日,民政大楼临街大门南有9间(一楼4间、二楼5间)房屋已闲置一年多,大门北有7间(一楼3间、二楼4间)房屋已闲置局反映,其中4间打算用于军休所办公活动场地,7间房屋要用作婚姻登记处用房,但因经费问题无法装修,房屋闲置至今。 )个别基金长期沉淀。市民政局基金账户截至2009年底累计结余基金1914.60万元(2009年度除存款利息3.14万元外无其他来源民村路灯亮化支出8万元)。各基金包括:1.特困基金273.54万元;2.其他事业结余144.53万元;3.生产扶持基金1331.26万元;86.60万元;5.优抚基金 46.46万元;6.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32.21万元。上述基金未纳入预算管理,且多年未有支用,其中:宁波单位十几年之前的借款有142.50万元,有2家单位共计25万元市国资办已批复同意核销,据市民政局反映,其余11家收回都有难不存在。
基金因原民政工业公司(现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建造民政大楼垫支了843.30万元,市殡仪馆征用旁边山地费用垫支130万元转金2.35万元。
09年底实际尚有银行存款余额872.04万元。
)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募办”)日常费用开支过大,市民政局对其缺乏必要的计划控制和监管。市募人,临聘人员4人,由市民政局调研员具体负责市募办工作,承担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的日常管理、培训,其福彩销售点106个镇(街道),从业人员200多人。2007年至2009年三年期间,市募办年均发生招待费(含礼品慰问等)支出23.7万元、会务费5.1万元、其他办公支出11.94万元,公务业务费支出比较大。
)下属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市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账面民政大楼基建工程项目在其他应收款挂账671.02万元,其他应付款挂账大楼工程早已完工使用多年,长期未清理;应收民政物资公司18.5万元、星星实业总公司50万元、热工仪表附件有限公司10万元,市国资办2008年已批复同意核销,市福利企业办公室无资产可核销至今仍挂账;应收钢板整平厂24万元,应收未收回。已收回借款19.6万元未转收入仍挂账。市殡葬管理所截止2009年底,有市民政局拨款3.11万元和彭桥村投资款收回3.4万元未作收入挂)社会非法殡葬服务活动比较猖獗,亟待规范。经现场察看,市殡仪馆内有非法营运的接尸车辆、吹洋号、放气炮、抬龙头轿、鲜在社会殡葬车辆打着“一条龙”服务的旗号,加上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向丧户收取高额费用的现象,他们既没有交通部门的营运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