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村补助救济34600元,在城市建设资金中列支建设系统会议费32378元。违反了财政部《城市维护建法》(〔1996〕财地字第239号)第六条“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不得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供水、煤气、集中供施工、规划设计等单位的财务开支”的规定。
述存在的问题,基本是沿用了以前的做法,但虞建华同志任职期间未能及时纠正,应负主管责任。 本次审计查明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我局已另行出具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进行处理和建议纠正。
瑞安中学校长吴学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2010第13号(总第67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2010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议书》的建议,瑞安市审计局于201,对浙江省瑞安中学校长吴学彬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2008、2009年度,部分事项追溯或延伸审计了以前年度及相关单、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财务收支情况
8--2009年瑞安中学总收入7966.41万元,总支出9164.81万元; 2007年末结余结转197.33万元;2009年末滚存结余-1001.07万中学基建支出1420万元)。2009年末,瑞安中学应收及暂付款项余额512.37万元,应付及暂存款项1712.65万元(含瑞阳中学基建,固定资产余额3257.54万元。
二)审计评价
计结果表明,吴学彬同志任职期间,瑞安中学的财务收支基本合法合规,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相关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关部门的支持下,努力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坚持文化引领、科技创新的办学理念,坚持学习交流、吸收借鉴的发展路径,取得了可喜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两次入围“中国百强”中学,为百年名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这次审计也发现了新校区基建不及时、与瑞阳中学关系有待理顺、部分非成文招生规定有待规范等问题。
、审计查明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
一)新校区基建资产产权未能及时登记
安中学新校区建设采取边办学边建设的模式,2003年启用,2005年全部基建项目完工,共投入资金20860.94万元。至审计日止,因总和体育馆项目玻璃采光顶漏水问题,该工程尚未完成整体竣工决算,资产产权未能登记,不利于资产管理和安全。
二)瑞安中学北校区--即瑞阳中学基建项目产权权属不明
安中学北校区--即瑞阳中学基建项目于2006年开始建设,2009年投入使用 。该项目位于瑞安中学校区内,土地使用权归瑞安中学所也是瑞安中学。工程建设资金1620万元由瑞阳中学陆续拨入瑞安中学,目前该笔资金双方均以往来款项方式挂帐处理。从上述情况来北校区--即瑞阳中学基建项目存在资产权属不明问题。
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建议瑞安中学向市政府、国资管理部门以门反映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办理新校区资产产权;同时,应理顺与瑞阳中学关系,明确北校区--瑞阳中学基建项目的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