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单位的经费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由职工工资福利,邮电费及招待等费用
制度,因此引发的责任由经办人员承担。
(七)大额、批量采购资金不实行借支备用金制度,原则上实行货到验收后付款,确实需要预付定金或预付款的,由经办人员填制《职工借款申请书》,经项目经理和书记批准后,财务部安排付款并办理清算货款手续。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是备用金管理的主责部门,要切实加强备用金的管理与核算工作。并定期公布备用金占用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日起执行,解释权在项目部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