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单位的经费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由职工工资福利,邮电费及招待等费用
工程部按照年度责任成本预算指标控制使用,超过责任成本预算的支出,财务部拒绝办理。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部提出申请,计划合同部增补责任成本预算,经过项目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办理。
(十)租赁费
租赁费指项目部为了正常开展管理工作而租赁的房屋、设备(不含各分部、材料厂、梁场)等发生的费用。在租赁房屋、设备时,由办公室上报项目部经理和书记批准,会同合同部、财务部与出租单位(个人)签订合同、协议,办公室负责人凭合同协议及项目部经理和书记批示到财务部办理相关事宜,合同、协议原件留财务部保管。
(十一)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指上述支出以外的费用。如:党团组织活动补助、清洁生活用品用具费等。其它费用具体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由各部门报项目部领导批准方可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报销程序及规定
第五条 为加强项目部的费用控制,理顺部门工作关系,现特对项目部的费用报销审批程序、报销有关规定及财务与其他部门间工作协调关系,作出规定。
第六条 项目部各项费用应加强预算控制,严格执行计划申请手续,做到费用有标准、报销有依据。
第七条 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