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的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1 年11 月14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2 年7 月1 日起实施
ICS 13.140
Z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2523-2011
代替GB12523-90,GB12524-90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environment noise for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
标准正在出版过程中,本电子文本为发布稿,内容供参考,标准内容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2011-12-05发布 2012-07-01实施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