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第一部分)
输电线路工程杆塔基础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第二部分) 2010-06-09 11:02:38| 分类: 各省定额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第三节 设备购置费的构成与计算标准 设备购置费是指电网工程中,购置组成工艺流程的各种设备,并将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支出的购置及运杂费用。 计算公式:
设备购置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 一、设备费
设备费是指按照设备出厂价格(或交货价格)购买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包装费)。在编制概预算时,根据市场供货情况及供货价格计算。 【使用说明】
设备的招标供货合同价格、协议供货合同价格、出厂价格、供应商供货仓库的出库价格统称为供货价格,在确定供货价格时一定要明确双方的交货地点。 二、设备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是指设备自生产厂家(或指定交货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设备的上、下站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以及采购保管费。 计算公式:
设备运杂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率
设备运杂费率=铁路、水路运杂费率十公路运杂费率 (一)铁路、水路运杂费率
1.主设备(主变压器)铁路、水路运杂费的计算
运距100km以内费率为1.5%;超过10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08%;不足50km按50km计取。
2.其他设备铁路、水路运杂费的计算见表3.4.3.1。 表3.4.3.1 其他设备铁路、水路运杂费率 序号 1 2 3 4 5 6
适 用 地 区
上海、天津、北京、辽宁、江苏 陕西、江西、福建、四川、重庆 新疆、青海、甘肃(武威以西) 西藏
费率 % 3.0 3.5 4.5 具体测算
浙江、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湖南、湖北 3.2 内蒙古、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宁夏、甘肃(武威及以东)、海南 3.8
注:以上费率中均不包括因运输超限设备而发生的路、桥加固、改造,以及障碍物迁移等
费用。
(二)公路运杂费费率
公路运输的运距在50km以内费率为1.06%。运距超过5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35%,不足50km按50km计取。 (三)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