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催交验货服务费用由项目管理费用中考虑;
3)装置性材料的现场开箱检查费用由采购保管费用(包括在材料预算价格中)中考虑。 4)如果是项目法人与物资部门签订的是供货合同,物资部厂作为供货代理商赚取设备材料差价时,其所有费用均包括在设雀材料价格中,不应另行计费。 (3)关于工程的达标评优费用:
按照正常的施工验收规程、规范,竣工工程必须为达标工程,不另计费用。如果需要评优,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如果是施工企业主张的,费用在施工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如果是建设项目法人主张的,费用在项目注人管理费中列支。 2、招标费:
招标费是指项目法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查标书、标底,组织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以及委托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对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调试等承包项目进行招标所发生的费用。 计算公式:
变电工程招标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费率(表3.5.3.2)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招标费=安装工程费×费率(表3.5.3.2) 电缆线路工程招标费=安装工程费×费率(表3.5.3.2)
系统通信工程招标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里费)×费率(表3.5.3.2) 表3.5.3.2 招标费费率 【使用说明】
(1)委托编制技术规范书的费用不包括在招标费中。技术规范书一般由设计单位编制,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2)招标费中包括标书、标底的编制及审查费用。
(3)招标代理费用中,设计招标、设备招标、施工招标委托代理费用比例可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算方法按照概算中设计费、设备费和建筑安装费用比例进行分摊。
(4)招标费中不包括项目前期工作(例如采用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可行性方案编制单位等)中发生的招标费用,该阶段的费用均在前期工作费中考虑。 【相关规定】
(1)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内容:接受招标人的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 (2)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权限的界定:
《招标投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这一条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权限范围。 ①代理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 ②代理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代理人以自己的技能为被代理人的利益独立为意思表示。换句话说,代理人的使命是代他人为法律行为,如订立合同、履行债务、请求损害赔偿等。
第二,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即所谓的“直接代理”。 第三,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③代理的适用,仅限不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应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④从产生代理权的不同根据划分,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三类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发生的委托代理,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法定代理,基于法院或有关机关的指定行为发生的指定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