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使用雄溪河中的污水)、施工便道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
8、乙方搭建临时设施位置的选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若在本工程未全面完工而因甲方规划建设的要求需要拆除乙方临时设施,甲方不予认可,乙方必须无条件拆除重建。
9、在工程未验收前,乙方有责任保证工程的完整性,保障污水检查井、管道等市政设施不受损坏及被盗,否则因污水检查井盖被盗或损坏等原因及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不得在甲方规划范围内(南高路以西、赣东大堤以东、银湖一路以南、汽车大
道以北)取土、沙,一旦发现在甲方规划范围内取(偷)土或沙,视乙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且合同自行终止,每发现一次罚款壹拾万元。
11、乙方必须在施工全过程对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可行性的操作方案,否则视施
工单位无能力施工,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另行选择施工队伍,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
承担。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表的时间:及时提供,监理及甲方审核认可后实施。
并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条 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
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场地拆迁或其它障碍物未能彻底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或施工进度的;
2、与施工图纸不符的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而影响进度的:
3、一 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等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或火灾,以及合同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