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设计质量要求返工,甲方则将再次下发《黄牌警告通知书》,将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量给予强行废除,且有权另择其他施工单位继续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④乙方接到三次《黄牌警告通知书》,仍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设计质量要求返工,甲方将下发《红牌警告通知书》,履约保证金全部没收,合同自行终止,乙方自动退场。
第十三条 合同价款和结算依据:
l、在乙方承包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不予以调整。因本工程招标时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投标方式,即甲方在提供预算控制价后由乙方在充分考虑施工地形、地质状况及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等影响的前提下,确定投标报价,中标后即合同价不予调整,由此产生错算、漏算及其它不合理部分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承包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程量均包含在合同价中。若施工过程中存在未施工或部分未施工的工程量,待工程竣工验收决算时在工程合同总价中相应扣除。
2、工程造价的调整条件: 估价调整项目;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有效隐蔽工程签证);经设计单位发出的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调整项目按92年市政定额,三类大集体,材差按南昌市造价信息2006年第1期和让利系数6%进行计算。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按定额直接费的0.5%计算。 第十四条 工程预付款的比例及总额:无。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每月25日报甲方.甲方按月进度的30%于次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壹年内付3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贰年内付2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叁年内付清20%工程款。甲方概不承担任何利息。乙方必须派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办理报批领取工程款等相关手续,否则,甲方将拒付工程款。
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的确认方式:以设计单位变更通知书或业主认可为准。 第十七条 设计变更工程量价款的计算:凭有效签证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