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庄学校教职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种类和形式
(一)、奖励种类
凡学校在岗教职工在自己的本职工作当中,认真贯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师德优良,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在以下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者学校予以奖励。
1、忠于职守,工作认真,遵守纪律,完成任务者可得岗位奖。
2、德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获先进班主任、德育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3、领导干部在学校管理工作中,成绩优异者,可被推荐为优秀校长、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个人及优秀主任、优秀团干部的荣誉称号。
4、教学、教科研工作中,依据教师所取得的成绩,学校设立以下奖励项目:中考奖、学科竞赛优胜者指导奖、教学能手奖、公开课、观摩课优胜奖、优秀论文奖、课件制作优秀奖、优秀教师奖、先进教研组长荣誉称号、教科研成果奖
5、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秩序,防止或避免重大事故有功,使他人、集体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者授予功勋奖。
6、同违法失职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和 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者授予见义勇为奖。
(二)、奖励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