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井口装置的主要技术要求
1.井口装置的钢材特性
API井口装置的主体及其配件均由钢制成。其钢材特性应等于或大于表3-3-1中的规定。各设备应能够在规定的额定温度中使用。 表3-3-1 井口装置钢材特性
①1、2、3和4类这些名称是API井口设备和阀门标准化委员会选定的命名方法,用以鉴别属于表列抗张强度范围的材料。
②用4类钢制成的法兰认为是易于焊接的。然而经验证明,在各种情况下最好适当预热,而且在40OF(4OC)以下的大气温度电焊时,必须预热。
③指在这一规范中没有列出1、2和3类材料的化学分析数据是有意义的,以使制造厂商有充分的自由去研制适合这一重要服务领域所遇到的多种要求的钢材。
2.额定工作压力
最大额定工作压力是指设备运转时的最大操作压力。使用设备时,应避免设备承受的压
力高于额定工作压力。
3.材料
井口设备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表3-3-2的材料要求。
* 应按照NACE HR-01-75标准确定
** 应符合NACE HR-01-75标准
4.垂直通径
垂直通经是指能够通过工具或井下没备的最小垂直孔径。API要求井口主体垂直通径应
比主体上的套管通径约大0.8mm(1/32in)。符合这个要求的井口主体称为全开孔径如图3-3-1。
主体最小垂直全开通径与下部所接套管的最大尺寸应符合表3-3-3的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