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枢纽Ⅱ标工程指挥部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安全管理目标
第一条 为加强南宁枢纽铁路隧道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安全控制措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因公死亡事故、杜绝严重塌方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爆破物品丢失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指在隧道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因素具体的状态控制,使生产因素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为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隧道工程效益目标的实现得到充分保证。
第三条 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条 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梁月胜为组长的隧道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梁月胜
副组长:杨万仁 李世伟 李小全 王柳新 刘世凯
组 员:朱 伟 赵小朋 王 建 刘战刚 张静敏 宋荣华 闫新辉 周耀芝 贾玉栋 刘希杨 孙业峰 张向前 许 伟 常占伟 胡亚丁 周继民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安质环保部 电话:0771—4012005 0771--4012105
第三章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控制
第五条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枢纽Ⅱ标工程指挥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设计文件要求,组织编制隧道工程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各隧道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1 明确隧道工程安全保证措施和安全目标,对健全不良地质体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措施、应急预案及防坍塌措施等,要提出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