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
5 量测人员对量测数据要及时进行整理、绘图、分析、报告。及时调整支护参数。
6 量测数据分析结果每日需经施工指挥部技术主管审核签认。对Ⅳ级及以上围岩的变形情况每日还需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指挥部部技术主管根据分析判断围岩变形情况,并作为重要依据提交设计单位进行围岩变更,调整支护参数。
7 量测人员发现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必须立即向施工指挥部技术主管汇报,并立即安排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地点,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第六章 加强隧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架子队作业工区必须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负责施工安全监控工作,规范做好施工情况记录。隧道洞口应设置值班室,严格出入洞人员登记制度。
第二十三条 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时,严格遵循“早预报、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勤量测、早封闭”的施工原则,保证隧道不坍方。严禁擅自改变施工工法。采用双侧壁导坑法、CD法、CRD法等工法掘进时,要保证临时支撑喷射混凝土强度及厚度。
第二十四条 洞内支护坚持“随挖随支护”的原则。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钢拱架架立时不得置于虚碴或松动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基底夯实加设垫板或加设垫块楔紧。
第二十五条 软弱及不良地质隧道仰拱施做应紧跟,仰拱距开挖面距离宜控制在40m以内,并根据围岩量测结果适时施做二次衬砌,从严控制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 第二十六条 隧道施工现场必须符合通风、照明、粉尘和有害气体控制等作业环境标准,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配备到位。对长大隧道要进行通风设计,配足通风设备。对富水隧道、反坡施工隧道的洞内要认真做好抽排水工作,严禁洞内长时间积水。
第二十七条 隧道开工前,指挥部应规范编制应急预案,经本领导签认后报建指备案,隧道施工现场应规范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严格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对作业人员进行逃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