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XY/PZ—BZ—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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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磨质量标准
加工设备名称:卧带式砂带机、打磨机
编 制:
操作人员要求:须经现场培训合格,熟练掌握细磨工艺技能和注意事项。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1、检验产品须平整,无起泡、起皱、露底、脱皮、爆皮、烂皮、飞边,严重刮(划)伤现象,底漆须干透后方可投入本工序生产。
一、作业前检验要求 2、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板件和材料不准投入本工序生产,须退回有关工序部门处理,产品问题严重时,应填写《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单》向上汇报,追究当事
人责任。
二、细磨质量标准
1、细磨前必须查看标识卡上的清喷涂时间及干燥时间,待完全干透后按工艺选用砂皮进行打磨。
2、砂磨后表面平整、光滑、无露底,流油部位刮平后砂磨平整,各种特殊加工部位必须保持顺畅、自然、保持板件原形、无变形现象。
3、打磨需打透不可砂穿、无砂粒、亮点、油痕、针孔崩口、脱皮等现象,表面干净、无砂穿乱点色、点色面积主视面不超过1.2m㎡,非主视面不超过2 m㎡ ,无其他杂物。
4、板件表面无砂路过粗和点色与皮色不相符现象。
三、细节质量标准
四、产品(板件)码放、防护要求
1、A级面要求无砂路,细度达到600#以上。
2、边棱A级面不允许砂穿,B级轻微砂穿在宽1mm×长10mm以内,露底颜色面漆可覆盖,不可连续出现,否则补漆返工,皮货砂穿时须补色处理。 3、板件尖锐棱角、倒角砂穿须补底油后再进行砂磨。
4、板件亮点小于1 mm×1mm且不密布,针孔、崩口面积小于2 mm×1mm须修补平整。 1、所有操作完工后的板件必须轻放(堆放)地台上并注意堆放高度。 2、产品板件必须分层垫护堆放,堆放牢固不能倒塌变形。 3、产品(板件)要求不能堆(停)放在易受潮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