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服务部门人员须准时上下班,集团鼓励员工全勤,对出勤状况进行月度统计,对全勤员工实施全勤奖励,市场部门人员不实施全勤奖励。
(三)、考勤相关定义解释
1.全勤:无迟到早退、无请假、无旷工,上班时间实时到位者;
2.签到:服务部门人员需亲自签到,不得委托他人代签;
3.迟到:晚于规定时间三十分钟内到岗者为迟到;
4.早退:早于规定时间三十分钟内离岗者为早退;
5.旷工:在规定的迟到、早退时间未到岗者;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超过事假天数者未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者;
6.外勤:因工作需要有外勤者,需到人力资源部签署出勤表,或在办公系统登记,方可出外勤。
7.出差:因工作需要跨地区工作者,应在出差前在办公系统上按照规定格式书面报告,并提供照片。如因会议或培训产生的出差应带回相关课件或影音资料。
(四)、各种假期规定
1.集团所有假期均包含公休假日;
2.事假:如有特殊事情需要可以请假;
3.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每年累计不得超过7天;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可办理停薪留职;
4.婚假:正式员工请婚假须持结婚证原件提前一周请婚假,员工初婚者给予10天婚假,可分两次在半年内使用完毕;非初婚者给予婚假三天;
5.丧假:祖父母、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五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三天;
6.产假: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男职工陪护产假五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者,给予七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十五天产假;
7.停薪留职:停薪留职以三十天为限。超过三十天,视为自动离职。超过两次办理停薪留职者,应予劝退离职。
8.年假:请年假者须提前一周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休假。
(五)、违反考勤规定和假期的薪酬扣除方法
1.迟到、早退月累计超过三次按事假半天计算;
2.事假:集团所有员工请假按日工资扣除;
3.病假:服务部门人员病假按日工资20%扣除,超过七天按事假计算;市场部门人员病假按日工资50%扣除,超过七天按事假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