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土著闽越人有“信巫尚鬼”的习俗。汉晋时期,北方汉民开始入迁闽中及闽南,当时这些地方不少仍处于山高林深,瘴雾弥漫的原始状态。如同现在的人们将无法解释的现象归结于外星人一样,古时候的人们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和解释一些难以理解的自然社会现象,在积极开发生产的同时亦不得不寄托、求神灵的护佑和指示。这样,闽越土著“信巫尚鬼”的传统便被入迁的汉民部分地继承了下来。再加上北方汉民入闽后生存竞争严重以及宋元以后的冒险犯禁活动,使人们普遍产生了功利主义即“有求必应”的宗教观念。在福建,人们根据自己不同的文化传统和现实功利的需求,随时随地的创造出了许许多多新的神灵,使鬼神的队伍越来越庞杂。中原传入的道教、佛教、民间信仰崇拜的各种神灵以及从印度、阿拉伯国家、欧洲等国家传入的各种信仰同本土的传统信仰构成了十分庞杂混合的神鬼体系。
宋明以来闽南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民间的鬼神崇拜提供了更为良好的经济条件,闽南地区的民间宗教信仰有着愈演愈烈的趋向,神灵鬼怪崇拜比比皆是,千奇百怪,甚至有崇拜家畜等现象。后人在不知道所拜何人的情况下也积极参与祭拜。福建各地在修建这些荒诞不经的神灵寺庙时,却是不吝资财,极尽铺张,以至于“三步一小庙,五步一大庙”。并且,描绘祭祀的场面招摇壮观,演戏宴饮杂陈并备。而由民间宗教信仰杂乱无序所引起的信风水、祈阴福、信巫不信医等恶习,都表现得十分突出。根据近人的研究,明清以来闽南的民间宗教信仰,大体可以分为自然崇拜、祖先崇拜、道教俗神崇拜、瘟神与王爷崇拜,以及画符念咒、卜告抽签、扶乩降神、跳神问亡、驱邪治病、祈风祝雨、斋醮普渡、迎神赛会等等名目。
与我国现有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等五大宗教相比,民间信仰没有明确的创始人,也没有固定的教条、教规、组织形式等,并不形成一个社会实体。其思想核心是信仰鬼神,相信神灵能支配人生,福佑信仰者,在信仰活动中,又有神庙、神像的建造,以及相应的崇拜礼仪等,从而具有一定的宗教信仰属性。这样,从广泛意义方面看,民间信仰也是宗教信仰。这是我们在把民间信仰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进行讨论时,必须首先加以说明的。
3. 信仰的作用
民间信仰作为一种大众文化,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其相适应的地方。民间信仰所信仰的诸神无一不是经过儒、道、释解释过的。这些神灵身上都有其特定的良好品质。如保生大帝悬壶济世,关羽的忠义等。它们以忠孝仁义的儒家思想为核心,倡导人们要忠心诚信、孝敬父母及师长、仁爱、仁慈、仁义,反之就是道德缺失、大逆不道,必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