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管理奖励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
分调动全体员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加大安全奖惩力度,激起全矿工人“人人抓安全”的热潮,使我矿安全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确保我矿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结合我矿出台的《三违查处与考核办法》现制定如下“三违”查处奖励办法。
二、适应范围 井下各队组工人、班组长及各科室科员
矿建一队、矿建五队、矿建六队、矿建八队、综采一队、
综采二队
通风队、运输队、机电队、皮带队、探水队
通风科、安监科、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
三、归口管理
各队组工人及班组长所抓“三违”指标报各队队长并由队长和安
监科共同与当事人核实认定,“三违”行为事实清楚无异议后,具体组织实施奖励。
四、原则
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核实认定的“三违”处罚奖励
定期进行通报公布,公布时间:每月30日。
五、奖励标准
1、工人每抓一条“三违”,根据《三违行为界定标准》属一般三违行为奖励100元;属严重三违行为奖励200元。
2、各科室科员在完成安监科下达的“三违”指标的基础上,多完成一条,根据《三违行为界定标准》属一般三违行为奖励50元;属严重三违行为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