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奖励时间
反“三违”人员抓到三违后,必须在现场指出违章事实,并采取
有效纠正措施,督促现场落实整改,升井后当天必须由反“三违”人员和所在单位队长亲自带领“三违”人员到安监科填写“三违”行为登记表,超过24小时再登记视为无效,上报“三违”指标后,分管队长与安监科核实认定,如事实清楚、情况属实,奖金及时兑现。
三违人员或队组接到三违通知后,必须在两天内到安监科交罚
款,如不按时交回,对被罚款人或队组停班处理。
七、奖励资金来源
奖励所用的资金全部来自对“三违”查处人员的罚款。
八、本安全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监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