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心明确,富有节奏,并使举证秩序化,辩论理性化,从而最大化地凸现当事人主义,最终实现庭审的价值。在实践中,当前应努力克服焦点归纳不全面、不准确,过宽、过大,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并针对每一个事实争议焦点依法进行证明责任的分配,在此基础上引导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 四是庭审效能意识。 庭审应在确保程序公正、当事人权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庭审效能。主审法官应当视庭审的具体情况,注重庭审的“繁简分流”,准确地归纳当事人的主张,及时地进行释明,果断地制止没有意义的重复,从而有效地推动庭审的进程,在庭审中真正实践“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
2、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
法院工作是一项极其特殊的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特别是庭审驾驭能力,对于快速、准确地审理民事案件,提高民事案件的审判效率,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作用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与合作,加大对法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在培训的具体方式上,要以能力型培训的方式,着重法的基本精神和现代司法理念以及庭审驾驭技巧的培训,使法官诉讼指导能力、独立处断能力等庭审驾驭能力得到全面增强。一是增强诉讼指导能力。虽然近几年我国十分重视法律知识的教育普及,公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但多数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还相对比较薄弱,还不能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笔者认为,法官要按相关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的规范性要求,主动承担起相应的释明义务,如对没有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法官应当对回避、自认、举证责任等与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