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概述
1.1项目概述
山西焦煤集团岚县正利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利公司)是山西焦煤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与山西省焦炭集团岚县煤焦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股份制新建项目,山西焦煤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占51%股份,山西省焦炭集团岚县煤焦有限公司占49%股份。矿井位于山西省岚县县城东南10km处,地理坐标为北纬38°10′43″~ 38°13′25″,东经111°45′25″~ 111°47′40″,隶属山西焦煤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行政区划属岚县社科乡管辖。井田处于宁武煤田东南部,是岚县矿区的一部分。
2010年1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山西焦煤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组织 专家组对太原设计院2009年12月编制的《山西省焦炭集团岚县煤焦有限公司葛铺煤矿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原名称)进行评审,2010年1月太原设计院受山西焦煤集团岚县正利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评审意见》编制了《山西焦煤集团岚县正利煤业有限公司葛铺煤矿初步设计》。
葛铺井田地处宁武煤田东南部,岚县矿区中部,井田东西宽2.6km,南北长3.7km,井田面积9.26km2。井田内含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4层,分别为4-1、4、7、9号煤层,煤种为气煤,井田地质构造简单,煤层顶底板条件良好,瓦斯含量较低,为低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危险性,属自燃煤层,开采技术条件良好,适合机械化开采。 1.2系统投标商总体要求
1、应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供货能力、施工能力和矿井自动化系统设计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煤矿主要自动化产品(综合自动化平台、监测监控系统、电力监
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数字工业电视系统等)的生产厂家,且同时具有上述自动化平台及后续三项子系统以上自主研发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家,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3、所提供的井下产品必须具有防爆合格证和煤安证及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出具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项目中所有外购软件均需要提供正版软件; 4、投标人具有设备安装、调试、维修能力; 5、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