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主任任职期间享受班主任津贴。
2、建立班主任表彰制度。每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组织总结和经验交流活动,并予以奖励。
3、学校对长期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在聘任、进修、晋级等方面作为重要条件给予适当照顾。
4、班主任工作考核,以其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和班级取得的各方面成绩作为主要考核内容。
第六条 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教导处、德育办和大队部应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指导工作。
2、学校有计划地对班主任进行培训,组织班主任学习教育理论、交流工作经验,不断补充进行思想教育所需要的新知识,努力提高班主任队伍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对于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达一定年限的教师,应给予奖励、休整、总结、提高的机会。
3、学校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作为考核晋级、评定职务、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教学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所有教学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倡导“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优良师风,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崇高的师德、宽广的胸怀、无私的爱心、合理的措辞与学生相处,形成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
一、教学人员既要管教又要管导,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教育情况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
二、积极探索有效教学方法,根据教材与教学需要,能有针对性地开发一些课件,提高教学效益。
三、教学态度必须严谨,要重视常规训练,有稳定的课堂秩序。课前准备要充分,上课不接客,不听电话,下课不拖堂,努力提高40分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