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公车改革的地方样本
1、沈阳——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
从2011年7月开始,沈阳浑南新区将原有公务用车从422台减少到71台,这71台车由浑南新区成立国资企业统一运营,为政府提供公务用车服务。
2、杭州——单轨制、货币化、市场化
杭州市自2009年起推行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基本思路是:单轨制、货币化、市场化。单轨制就是车改单位的公车一律向社会公开拍卖。货币化是指向选调生发放“车贴”。市场化是指成立公车服务中心进行市场化管理。
3、昆明——实行非货币化改革制度
昆明市自2009年开始实行非货币化改革——公务用车专用卡定额包干管理制度。经费由区财政核拨至各试点单位,不分配到个人,使用情况按季度公示。
二、公车使用的国际样本
1、美国——各部首长可用公车上下班
美国的公车管理主要依据的是《美国联邦管理条例》第41篇第102章第5节“住家到工作地点的交通”和第34节“机动车辆管理”。这两节法规加起来 近百页,严格限制使用公车上下班,对公务用车和车辆购置标准等做出原则规定,是各个联邦政府机构制定自己的公车使用规定的基础。条例规定,总统、副总统和 各部首长可以使用公车上下班。至于副部级以下的官员,只要不符合这些规定,都是开自己的车上下班。经单位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驾驶公车往返于单位和公交站 点之间,前提是该线路没有安全可靠的公交工具或政府通勤车,还必须搭载其他联邦官员,做到经济节约;禁止用汽车服务卡购买私人物品,严禁公车私用,不得搭 载亲朋好友,严禁捎带搭“顺风车”的行人。
2、德国——公车私用自掏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