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监理工作基本概况
工程基本概况
第三章监理工作范围及任务
一、监理工作范围
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工程监理规定,对本工程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职能,进行全面监理。
二、监理工作具体任务
1、参与设计交底和设计图会审工作。
2、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提出修正意见。
3、审核确认选用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质量,对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材料及构配件,严格控制禁止使用。
4、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体系,并落实完善措施和管理制度,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5、对现场施工机械质量性能认真检查对照,凡不符合要求